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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攝時間:2009/09/05 20:03
拍攝原因:姆...小姐...其實我們店可以拍照沒關係啦!XDDD
拍攝備註:



話說,呆呆今天晚上在忙碌的跑來跑去時,發現了照片中這位小姐,
悄悄的從黑色的包包中,迅速的拿出一台SONY T7(應該是T7)。
拍了一下冬粉跟滷味,然後又快速的將相機收回去。0.0a

害呆呆當場有點傻眼,心想:這小姐真可愛XDD(害我噗嗤偷笑了)

我想她大概是想難得來恆春玩,來到店裡,想要帶點回憶(拍照)回去。
可是又不知道店裡面可不可以拍照
(有的店家真的不歡迎客人拍照片回家,我在六合夜市就遇過...還要求我當場刪除商品的照片喔。)
↑這題外話↑

OK . Anyway,題外話不重要,重點是:

夥計裡面不但可以拍照,而且服務生比客人還更喜歡拍照。
(還是得老話重提:我真混,哈哈哈!)

當然啦,有個大前提希望大家可以遵守倒是。就是...
【面對櫃檯拍照時,麻煩別開閃光燈嘿,因為南叔拿刀,怕閃光影響視覺,有危險疑慮。】

ok.ok的啦,不僅女生是正咩,男生也很有個潮男FU,那呆呆當然更要拍嚕!XDDDD

嘿嘿,後來有問到,他們是從台北下來玩滴。

不過呆呆要在部落格上跟你們道歉一下,前面櫃檯太忙了,
沒能好好的跟你們更詳盡的介紹後續的行程景點該怎麼走,真是抱歉。

有時後人潮就是這樣,一陣一陣的,所以呆呆跟客人聊天也常常斷斷續續的。XD
一邊服務前面的客人,一邊跟後面的客人聊天打屁介紹恆春。

好吧...結論是我真的很混。(笑)

↓這還有一張照片呢





拍攝時間:2009/09/05 約莫6點左右
拍攝原因:我沒用過小型的HDV拍照過。拍糊了真是抱歉。  0.0a
拍攝備註:

這是剛上班的時候的事情,後面冰箱旁的左四,有三位看起來是大學生的女生。
正用著小型的HDV打算自拍,呆呆心想,正巧有時間,可以幫忙她們拍照。
所以就詢問她們是否需要幫忙了。

後來是真的拍了...
但是...
因為那個畫面是 16:9 的 液晶,跟呆呆手機的4:3有誤差,
再加上對HDV的性能比較不熟析。結果就被我拍糊了~_~""

(後來我真的有發現,糊掉了。但是手邊又有別的工作要處理...感覺挺抱歉的,手殘~_~" )



拍攝時間:2009/09/05 約莫9點左右
拍攝原因:先生,你願意順手帶走我們家的椅子嗎?
拍攝備註:

這是個笑話...
晚上有對情侶坐在前面用餐,結果先生起身不曉得要跟碧姨說什麼?
結果腳被椅子勾到,椅子就倒了。

結果碧姨突然吐了一句冷笑話:我們的椅子好像很愛你喔?

哈哈!呆呆腦海突然聯想起一個畫面,結果變成我在大笑。

就像那個連戲劇在演的,
男角要離開去某處,結果女角拖著男角的腳說:你不要走~你不要走~~~
(有沒有畫面聯想了?)

噗噗,後來更絕的是...
他們吃飽要離開之前,男叔在跟外面的客人聊天,
剛好有說到一句:那你要不要順便帶走?(這裡指:帶走一些滷味回家吃)

結果我又不爭氣的狂笑了,哈哈哈哈哈哈!
笑點好低,但是還真的很搞笑。

因為我聽成:那你要不要順便帶走 (我們家的椅子。)  XDDDDDD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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