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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中千繪&賴上剛+春成書局吳老闆@恆春‧春成書局
2008/11/03 Photo by 呆呆

海角七號電影原聲帶-田中千繪親筆簽名
2008/11/03 Photo by 呆呆



故事要從十一月一號說起。
十月三十一日的時候,我就聽到來店裡面的客人說:「田中千繪明天會下來恆春宣傳恆春老街。」
於是乎...
呆呆從十一月一日起,有出門我一定會帶手機會是相機這兩樣具有鏡頭的科技品。
深怕就是「鏡頭到用時方恨少」。

週日,十一月二日。
聽說田中小姐在老街吃綠豆饌(字音ㄓㄨㄢˋ,讀音ㄙㄨㄢˋ),恆春老街的名產之一。
那個阿伯我一定會介紹到,因為阿伯從我小看我看到大,
跟呆呆住在同一個住宅區,每天都麻會從呆呆家前面經過。

追去老街之後,姆...沒拍到,於是,我拍了一些遊客的照片。
有空我會補完的~_~(資料多還真累阿...呼~)。

十一月三日。下午,原本要去警局旁邊的7-11買兩瓶紅茶來喝。
看到對面春成書局怎麼一堆人阿?
疑?那是在做什麼。

結果發現7-11的店長很慌張的在店裡面跑來跑去不知道在跑什麼。
原來...
下面這張照片裡面的小姐就是田中千繪的助理阿...(soga)
後來看見店長阿姨立即搜括架上七、八套【海角七號電影原聲帶】要拿給助理小姐。
在一旁的我,忽然明白,原來...店長要拿這些電影原聲帶請助理小姐給千繪小姐簽名。
應該是要分給7-11裡面所有的員工的,因為我看他們的員工數確實差不多就這個量。

當機立斷!!呆呆趕快拿起架上一套原聲帶往原聲帶堆裡面一放。
抽出口袋裡唯一的一張小朋友:「店長,我也要買一套,一起簽!!!」

助理小姐納悶的看著我,應該是心想:「怎麼會有這種客人阿?」
這時呆呆趕快跟助理小姐解釋:
「喔,是這樣的,我是這邊的常客,有是沒事就在這邊打混摸魚,跟員工差不多了。幾乎店長跟所有的員工我都認識。」
↑(這是實話...沒辦法,我從小在這間7-11還叫做「家的便利商店」的時候就一直都在這裡了。囧ˊ)

助理小姐人也很好,聽完我詭異的解釋之後,他也欣然的接受了這莫名其妙要多簽的一套。
為了報答助理小姐跟店長的幫忙,所以呆呆當下決定替她們拍一張合照。
嘻嘻,當然這照片我會沖洗出來拿去給店長的。
人跟人在一起的緣分嘛。
至於呆呆拿到的這份簽名原聲帶,這個叫做運氣。XD




田中千繪的助理小姐&恆春7-11家的門市店長
2008/11/03 Photo by 呆呆



拿到的之後,當然要攤開來全部拍一次做紀念阿。
拍完呢?
當然是放進去櫃子裡面蒐藏。
改天等我買防潮箱,應該這套簽名原聲帶會住進去吧。

不只是對於電影的喜愛,更是對於恆春的一種熱誠。
呆呆是恆春的小孩,理當為恆春的名氣盡一份心力。

對於片中主席那兩句至理名言,其實我想,或許那就是當初推動我成立這個網誌的原因。

只因為我是【恆春的小孩】,只因為我希望【紀錄我生活的點點滴滴】,
只因為我希望【可以讓更多人認識恆春這塊美麗的土地】。
而不是只為了替【夥計鴨肉冬粉】這塊招牌打廣告。

冠冕堂皇的話我不會說,但是我相信不久的將來,
【恆春】這個地方,一定可以在許許多多的恆春孩子
努力推動下,打出一片屬於我們恆春人的天。

洪國榮

:「我身高170,體重75,年齡60,興趣是殺人、放火、打架、綁架!
這輩子最大的心願就是把整個恆春放火燒掉,然後把所有年輕人叫
回自己家鄉,重新再造,自己做老闆,別出外當人家夥計。」

:「幹!誰說我們恆春沒人才!」


請有興趣的網友移駕到我的影音觀看,
真正的海角七號樂團(由恆春人組成的樂團)。

ps:恆春現在真的有一位主席就叫做【洪國榮】喔。←不信自己點名字看超連結。
最後,很感謝您看完這篇勒勒長的網誌,呆呆在此致謝了。



攤開海角七號電影原聲帶+7-11發行的明信片
2008/11/05 Photo by 呆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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